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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医疗机构: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县“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建进度,完成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参与活动自评,全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通过率力争达70%以上,“推荐标准”通过率力争达12%以上的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全县2024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我县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通过率达到70%以上。
(二)我县至少两家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三)我县政府办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通过率达到3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罗锦镇中心卫生院、百寿镇中心卫生院参与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自评,做好待自治区复核的准备。
(二)永福镇卫生院、苏桥镇中心卫生院、广福乡卫生院、三皇镇卫生院、永安乡卫生院、龙江乡卫生院参与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自评,做好待市级复核的准备。
(三)全县85家政府办村卫生室全部参与自评,挑选比较好的卫生室上报至局基卫股,然后组织县级专家组对照标准,开展对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复核工作,通过率达到3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卫生院院长要亲自细研标准及指南,亲抓落实,明确责任,人人参与,按照能力标准,找出自己的差距,对照标准“建章立制,逐渐规范各项诊疗行为”,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求,制定有单位制度职责和医疗、护理、感控、后勤、公卫等各类台帐,所有申报材料按照服务能力标准的章节进行汇总成册,独立装盒,申报材料必须经过整理,简明扼要,线上、线下申报材料都要按章节独立汇总成册,不能出现共享并于2024年6月底之前完成。
(二)加大学习。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标准和指南》的学习和培训,必要时去先进单位学习和交流,也可以请上级专家指导。要全面理解《优质服务基层行评价标准和指南》内容,开展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到位。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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