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永福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各民营医院:
根据《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桂林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市卫医〔2021〕8号)要求,为加强我县民营医院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我局决定自2021年起,组织开展为期2年的“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将《永福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及《桂林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对照标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永福县“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2.桂林市“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永福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1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