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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为鼓励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2023年12月1日至12月25日止。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再受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
二、申报对象
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在我县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登记、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县足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以下人员:
1. 具有城镇户籍或持有城镇房产证常住城镇区域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项目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先缴后补”方式执行,2023年按2400元/年/人给予养老保险补贴(不足一年的按月折算为200元/月·人)。
四、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永福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毕业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3.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进行实名登记;
4.社会保险缴费凭据(备查);
5.本人在县建设银行、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其中一家)开设的基本账户(银行卡)复印件;
6.灵活就业证明材料(上半年和下半年);
7.从事灵活就业的承诺书;
8.农业户口的需提供在城镇购买房产证或暂住证
五、终止、暂停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
(1)被用人单位录用,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2)注册开办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有雇工的;
(3)达到法定年龄退休或死亡的;
(4)未按规定向县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情况,进行就业登记的。
六、申报地点
1.县城镇凤城、向阳、龙泉三个社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到原永福县房管局二楼申报(永福县融媒体中心对面)。
2.乡镇的灵活就业人员到乡镇社保服务中心申报。
咨询电话:6909095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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