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关于确定永福县善德大药房(个人独资)为
永福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永福县各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规定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2〕13号)规定,经审查,确定永福县善德大药房(个人独资)(地址:桂林市永福县永福镇凤翔路龙泉街38号一层)为我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请上述零售药店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相关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手续。
特此通知
永福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