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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65号)文件精神,经永福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初审,永福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稳岗返还联审小组审核,现将2023年度第二批永福鸿鑫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永福县天然保健食品饮料厂、永福亿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83家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请以上企业将失业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四项支出。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永福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养老失业待遇股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桂林市永福县东滨路洲坪街1号,联系电话0773-8512758,邮编541800)。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失业稳岗返还资金。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名单公示(第二批83家)
永福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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