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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开考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且所需文件齐全即可受理。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交通指引 | 地图定位 |
|---|---|---|---|---|---|
|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三楼综合窗口 |
0771-5668589 |
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
南宁市五象新区五象大道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综合窗口 |
26路;108路;601路;702路至那黄五象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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