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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9〕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永福县社保中心审核,吕珍、李芳萍等5名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发放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7天,即从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永福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股如实反映(联系地址:永福县东滨路洲坪街1号,联系电话:0773-8512758,邮政编码541899)。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如经公示有异议并核查属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回已发放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资金。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5年永福县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第五批)
永福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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