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永政办发〔2008〕101号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年永福县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区直、中直驻永各有关单位:
《2008年永福县政为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2008年永福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改进行政机关施政方式和工作作风,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要求,根据今年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开、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类事项的公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改进行政管理方式,促进机关职能转变,努力建立办事高效、便民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广大干部增强民主、效率、服务和依法办事的观念,促进行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三)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的原则。机关的一切政务活动要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和有关政策的具体规定进行公开。
2、真实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可信,办事公开的结果必须公平、公正、真实。
3、内外公开的原则。政务公开分内部公开和外部公开。不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向机关内部干部职工公开。
二、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公开形式和基本要求
(一)实施范围
在县、乡镇机关、社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计划生育、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要实行办事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2、县直各部门依照本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内容第1条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8)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0)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2)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3、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实施意见政务公开内容第1条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4、为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县、乡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
1、单位公开的形式。公开专栏,新闻媒体、会议、公开信、电子政务、热线服务电话、点题公开、意见箱,互联网服务平台等形式。
2、政府门户网站和数字电视公开栏等。
3、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
三、组织机构
各机关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正常开展工作,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挂帅的领导组织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要设有监督机构,有投诉电话和受理投诉人员。
四、具体实施
(一)组织学习、实施阶段(6月1日—7月30日)
1、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办公场所、经费和具体负责人员。
2、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加强对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组织学习交流等形式。(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
3、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修订工作。依法清理行政职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等工作。(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
4、要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探索建立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并对利用网站开展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将要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含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上报到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开。(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
5、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与厂务公开结合力度,建立和完善各类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好办事公开目录。建设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热线沟通交流平台、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平台和基层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由县总工会、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
6、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点,加强对支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发放使用、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的公开。(由县政府办、县民政局负责)
(二)查找问题、建立完善制度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认真查找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2、建立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标准、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配套制度。(县监察局、县委保密局负责)
3、开展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政务公开示范点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调研督查阶段(10月1日—31日)
1、10月上旬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2、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监督机构要根据实际,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政务公开评价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加强群众监督。
(四)经验总结,评比阶段(11月1日—30日)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分析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2、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组准备工作。
3、县政府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进行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政务公开是扩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把群众在民主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把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完善组织机构,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具体负责,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做到四个到位: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指导到位、整改到位,精心组织,科学策划,确保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联系实际,确保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把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办事公开、厂务公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药品集中采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治本抓源头工作结合起来,搭建综合平台,实现有机互动,统筹安排,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与单位(行业)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突出本单位的特色。要从加强管理和做好服务着眼,从解决社会影响较大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着手,务求实效。
(三)深入推进,阳光运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政务公开不断深化的标志,是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创新,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党的十七大对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强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权力的取得要有据、权力的配置要科学、权力的运行要公开、权力的行使要依法、权力的监督要到位的要求,继续下大气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特别注意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完善制度,监督到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部门和行业特点,充分发挥机关电子政务发展比较快、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的优势,建设网上公开平台,完善电子监察系统,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坚持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推进。建立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政务信息定期公开发布和公开查询制度、信息公开保障机制等,建立健全内外并举的监督制约机制。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意见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
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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