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人民政府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和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福县政府门户网” 《表格下载》(www.yfzf.gov.cn)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福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永福县凤城路73号;邮编:541800;电话:0773-8512230;传真:0773-8517597;0773-8513990;电子邮箱:zfb8512230@163.com)。
一、基本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0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
1.永福概况(行政区划情况、永福县志第一二章、永福人口现状、自然地理、经济运行情况、永福旅游现状等)。
2.机构设置情况。
3.县四家班子领导名单及分工情况。
4.政府常规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文件。
5.常规性、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6.人事任免。
7.政府公告。
8.招商引资情况(招商项目、投资优惠政策等)。
9.永福新闻、群众关心的大事、时事。
(二)公开形式
1.建立互联网政府门户网站
我县自2007年3月开通“永福县政府门户网”www.yfzf.gov.cn下设10个子栏目,分别是:永福概况、机构设置、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招商引资、永福新闻、乡镇专题、企业办事、百姓办事、表格下载,2009年又新增了一个科学发展观栏目。我县除县委、县政府主办的永福县政府门户网外、还有县委组织部主办的永福党建网、 县教育局主办的永福教育信息网、县发改局主办的永福经济信息网、县招商局主办的永福招商投资网、县纪委监察局主办的永福清风网、县科技局主办的永福县科技信息网、福寿节组委会办公室主办的中华福寿网、永福县科协官方网等一大批成熟的政府门户网站,这些都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查询点,也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平台和主要渠道。
2.设立公共查阅点
县政府办公室、县档案馆、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公共查阅点,其中县政府办公室、县档案馆、县政务服务中心均有政府信息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并提供有复印机,供需要复印的同志复印,其中县政务服务中心还提供有政府信息小册子供需要的同志索取。
3.召开新闻发布会
县政府在特定时期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政府信息,或对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舆情进行澄清或说明。2009年9月份,我县在南宁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县举办第四届福寿旅游养生节的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4.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广大人民群众除通过以上主要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外,还以可以通过《今日永福》报刊、《永福电视台》广播电视、街道广告、报刊栏等获取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县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0件,政府信息咨询277人次,全部按相关政策处理完毕。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县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10件,办结10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五、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全部为兼职人员。每个政府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均在两人以上。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2009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网站改版和更新等费用15万元左右。其中,永福县政府门户网1.2万元,其它政府门户网每个5000元左右,还有其它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我县所有政府机关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在方便干部群众的总体思路下均不费。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离《条例》的要求和制定初衷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有待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有待规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继续参照区市培训模式,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方案,组织学习《条例》的相关精神,并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条例》,营造更浓烈的氛围。结合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以政风行风测评为突破口,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探索和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全面推行政府公开透明运行,结合区市相关规定,探索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细则,同时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配套制度,逐步形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并逐步形成工作规则。
(三)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应用,深化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大力推进政府门户网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积极发挥各级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并建立和畅通链接,在信息查询场所设置政府网站公共检索点,发挥辐射作用。鼓励和探索各种便于群众接受的载体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等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