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业务办事程序
一、正常工资业务审核审批工作。(材料齐全6个工作日内办理)
1、职务晋升工资审核审批。
先由各单位到本股室领取“工资审批表”(一人一份)及“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再报批。另附的材料有:职务晋升文件原件、工资卡。若是获文凭晋升职务(原中专学历获大专后,由办事员晋升到科员),由需提供文凭原件。
2、职称、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资审核审批。
先由各单位到我股室领取“工资审批表”(一人一份)及“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再报批。另附的材料有:获职称、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及聘任文件原件。
3、新录用人员工资审核审批。
由用人单位或当事人到本股室或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调入人员工资确定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作介绍信复原件、文凭原件。
4、转正定级工资审核审批。
先由各单位或当事人到本股室领取“转正定级审批表”,由单位填报并盖章后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作介绍信复印件、文凭原件、工作总结、工资卡。
5、调动人员工资审核审批。
由用人单位或当事人到本股室或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调入人员工资确定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作调动介绍信原件、工资介绍信原件、学历凭证、工资卡,从县外调入的人员,必须先审核档案后再确定新工资待遇。
6、行政单位级别晋升、职务档次晋升,事业单位薪级晋升工资审核审批。
先由各单位到本股室领取“工资审批表”(一人一份)及“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再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资卡、年度考核结果。
7、农、林、水、乡镇卫生部门科技一线干部浮动工资审批。
先由各单位到本股室领取“农林水科技一线干部浮动工资审批表”一式二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再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资卡、享受依据,如:职称资格及聘任文件。(此项工作在每年4月份前办理)
二、津贴补贴审核审批工作。(材料齐全6个工作日内办理)
1、一次性年终奖金审核审批。
先由各单位到本股室领取“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再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资卡、年度考核结果。
2、办理警衔晋升、各种津贴补贴审核审批。
单位提供报告及相关文件,由本股室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关意见报局务会研究后,报县政府决定。本股室在接到县政府的批复后,2日内告知有关单位前来办理。办理前,先由各单位到本股室领取“工资审批表”(一人一份)及“工资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由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再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资卡等。
三、干部、工人退休(退职)审核审批工作。(材料齐全20个工作日内办理)
1、干部职工退休、退职审核审批。
本股室在接到组织部的通知后2日内告知单位前来办理。办理程序:先由单位或当事人到本股室领取“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属企业的一式四份),由单位填报并盖章后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资介绍信、工资卡、一寸照片2张等、独生子女证原件。属企业的还需提供公示材料(公示10天以上)、养老保险手册。
2、工人退休、退职审核审批。
由各单位掌握近期内将要到退休的人员情况,并提前到我局查阅档案,确定各单位的退休人员的具体时间,在到达退休年龄时,由各单位前来我单位办理。办事程序:先由单位或当事人到本股室领取“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属企业的一式四份),由单位填报并盖章后报批。另附的材料有:工资介绍信、工资卡、一寸照片2张、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企业的还需提供公示材料(公示10天以上)、养老保险手册。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
由各单位掌握近期内将要到退休的人员情况,由单位到我局查阅档案,经本股室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及时办理。办事程序与“工人退休、退职审核审批”程序相同,是企业的须报市劳动局审批。
4、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审批。
由各单位或当事人提供桂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本股室给予领取“因病或非因工至残退休申报表”。办事程序与“工人退休、退职审核审批”程序相同。
5、企业女职工岗位变动提前退休审批。
先由各单位向我局报告,经本局调查核实无误后办理。办事程序和“工人退休、退职审核审批”程序相同。
6、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
由单位或当事人报告,本局调查核实后,由本股室报市局审批。办事程序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相同。
7、一次性退职审批。
先由各单位向本股室报告,经本股室审核属实后,通知各保险机构核定一次性退职费,再报本股室审批。
四、离退休人员房屋修缮费、死亡职工遗属补助费审批。(材料齐全6个工作日内办理)
1、离退休人员房屋修缮费审批。需提供的材料有:
单位签署意见的报告、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局证明。
2、遗属补助费审批。需提供的材料有:
由单位或公安部门的死亡证明、遗属补助审批表(一式两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人及部分干部工龄认定。
本股室在接到要求认定工龄的报告后,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6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齐全但有疑问的6日内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局务会研究,本股室在接到局务会研究结果后6日内办理。
六、工人及部分干部职工档案审核。
本股室在接到单位或个人的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30日内为单位或个人审核,提供单位或个人需要的数据。
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度报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