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验收零售药店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式三份,A4规格并按顺序排列)
一、申办
1、申请报告,说明申请事由,拟开办零售药店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性质、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营业场地和仓库所在地址、面积以及药学技术人员,其它从业人员等情况;
2、拟开办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负责、质量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在其他单位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拟开办零售药店营业用房仓库所在地址示意图和与附近零售药店的距离;
4、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新开办的门店应附加盖连锁企业印章,连锁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二、验收
1、申请验收报告,说明企业按照药品零售企业验收标准进行筹建,自查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从业人员花名册、相片、直接接触药品人员健康检查证件;
4、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目录、药品储存设施、设备、计量仪器和用剂工具目录;
5、营业用房,仓库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6、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