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股具体办理)------
一、 土地登记发证
1、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申请人直接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索取并按要求填写)。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
土地使用者是单位或集体组织,应提交单位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应提交土地登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3、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批文、出让合同和城建规划材料)。
4、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
对个人和单位用地进行地籍调查、绘制宗地草图、计算面积、调查宗地权属界线,确定界址,并对用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属界线等进行详细的审查。同时填写界址调查表,并由用地户及相邻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二、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办理程序
1、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
2、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提交申请变更登记的证明材料(如批准文件、转让协议、分家协议、赠与书等)。
4、其他与土地登记发证相同。
三、 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办理程序
1、提交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申请书。
2、填写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委托书。
3、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土地批文或出让合同、土地证书、宗地图)。
四、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办理程序
1、提交土地使用权抵押申请书。
2、提交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
3、提交土地证书。
4、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