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组织按管理权限应由县级负责的事故调查处理和按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好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依法协助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6、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依法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永福县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监管一股、监管二股、监管三股、政秘股。
局党政领导班子设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党支部书记1名(一副局长兼任)。
三、领导分工
局长王涛:负责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桂清: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党支部、办公室、安全教育工作,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协助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副局长谭运增:协助局长工作;分管财务、安全培训,以及非煤矿山、水电站、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工商贸企业等安全监管;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51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