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事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负责提出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地方性发展项目的建议,编制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全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国家所公布的96个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2、管理全县的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大型文化体育活动。
3、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实施永福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好全县公共文化设施。
4、负责管理全县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拟订文化、市场、出版物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化、出版物市场稽查工作。
5、管理社会文化体育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县文化馆、图书馆、文工团、文物管理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电影公司、举重运动学校等单位开展各项社文工作;指导乡镇文化站文化艺术普及和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6、负责全县体育行业管理和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并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与管理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7、负责管理文化体育局各项经费及财务、统计等工作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的管理与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文化站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福县文化体育局是永福县人民政府行政职能局。内设:政秘股、计财股、文艺体育股,机关设有机关党支部。附属二层单位有:永福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永福县文艺工作团、永福县文化馆、永福县图书馆、永福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永福县文物管理所(永福县博物馆)、举重运动学校。本系统共有在职干部职工78人。
局党政班子设局长、党组书记1名,党组副书记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主任科员1名。
三、领导分工
黄流琪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党政工作,侧重管理政秘股、计财股、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李扬平 党组副书记 协助党组书记工作,主要分管党务、农建、党建工作,协管文化工作。
刘家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文化工作,具体分管文艺工作团、县文物管理所、县文化馆、县图书馆、电影公司,指导乡镇文化站工作。
谢 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体育工作,具体分管群众体育、老年体协、县举重运动学校,协管文化体育市场工作。
伍建国 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纪检监察、工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工作,协管群众体育工作。
王朝德 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
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51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