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妇幼保健工作现状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妇幼卫生工作条例》,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明确妇幼卫生工作任务,继续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保偿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母亲安全工程”,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和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巩固爱婴医院,加强产科建设,妇幼保健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绩。现将我县妇幼保健现状总结如下:
取得的成绩
(一)、妇女保健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1、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孕产期保健各项指标得到保持和提高。例如2006年全年共有产妇2752人,活产2776人,新法接生2738人、新法接生率98.63%;早孕检查率84.56%,产检五次及以上率91.97%,产后访视三次及以上率90.92%,住院分娩率97.8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1.14%,围产儿死亡率4.55‰,筛选出211名高危孕妇,对其中209名高危妊娠者进行了专案管理(2名双胎妊娠者系计划外怀孕,孕期一直在外地直至分娩),211名高危孕妇均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1例,孕产妇死亡率36.02/10万,全年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母乳喂养率99.61%,纯母乳喂养率77.88%。
2、每年对全县已婚妇女进行了以预防子宫颈癌、乳腺癌为主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例如2006年共检查2983人,普查率为6.99%,对查出患病的871人全部进行了治疗。
3、每年对子宫脱垂和尿漏病人进行重点监护,加强防治知识的宣传及卫生保健指导,并对两例子宫脱垂病人成功实施了手术治疗。
4、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工作。例如2006年年内全县共开展计生手术4740例,其中人流2072例、引产404例,结扎(女扎)42例,均无手术并发症发生,无手术事故。
5、积极引进妇女保健新项目,提高妇女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例如妇科生理性修复治疗项目;妊高征监测项目;无痛人流、无痛分娩项目;产前胎儿遗传病、畸形儿筛查项目等。
(二)、儿童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1、儿童系统管理工作。2006年全县共有0—6岁儿童15907人,儿童系统管理13697人,儿童保健覆盖率86.11%,其中3岁以下儿童7595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1.17%,对全县200人体弱儿进行了建卡管理,管理率为100%。
2、对全县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监督管理。2006年全县共有托儿所、幼儿园(包括学前班)63所,监督管理了49所 ,管理率77.78%,县城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新生入学入园体检人数446人,受检率为96.54%,对查出有缺点或疾病儿童予以了相应的相应的指导和治疗,并建立专案管理。
3、做好“六.一”节前儿童体检工作。在“六.一”儿童节前,县乡各医疗保健单位均对0—6岁儿童进行了一次健康体检,2006年共检查12812人,受检率为82.60%,均按标准进行了评价,其中体重达均值及以上人数6098人,均值及以上率为47.60%,对体检出的200名体弱儿进行了专案管理,有疾病和缺点的儿童均给予了相应的治疗和卫生保健指导。
4、积极开展儿童保健新项目,县妇幼保健院新添置儿童保健测评系统及微量元素分析仪,新生儿抚触和游泳项目。提高了儿童保健工作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开展好妇幼保健保偿制工作。
其中2006年全年我县应入保孕产妇3995人,已入保3472人,入保率85.78%;0—6岁儿童15907人,已入保15167人,儿童入保率95.35%。产妇服务到位人数2273人,服务到位率91.14%;儿童服务到位人数12862人,服务到位率84.80%。
(四)、抓好“三网监测工作。
按照市里的要求和我县制定的监测方案,我县“三网“监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其中2006年全年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孕产妇死亡1例,孕产妇死亡率为36.02/10万;出生缺陷发生人数41人,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4.37‰,5岁以下儿童死亡36人,死亡率为12.97‰,新生儿死亡14人死亡率5.04‰,婴儿死亡27人,死亡率为9.73‰。
(五)、抓好接生员职能转变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永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母亲安全”实施方案的通知》,切实转变接生员职能,2006年年内由县妇幼保健院举办了二期接生员、保健员培训班,共有59人参加了培训,对她们进行了政策宣传、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她们的认识、加强她们的责任心,不断提高她们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六)、出生医学证明严格规范按上级要求发放管理。
存在问题
1、婚前医学检查率急剧下降,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上升。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由2000年71.70%,下降到2003年的59.17%,到2004年、2005年分别降至0.41%及0.52%,按《规划》的要求到2010年农村婚前医学检查率达60%,当前这种急剧下降的趋势距离目标越来越远,同期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上升,由2000年的0.32‰,上升到 2003年的 0.41‰,到2005年出生缺陷发生率0.64‰,给如期实现目标增加了难度。由于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婚检转为知情选择,加上广大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不足,婚检率下降,婚前保健质量下降,使出生缺陷发生率增加。
2、控制孕妇产妇死亡率工作仍很艰巨血。从2000年到2005年只有2001年全县无孕妇产妇死亡,其余4年孕妇产妇死亡率均超过目标指数。导致孕妇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是产科出血及产科并发合并症 ,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与婚检率的高低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婚前检查率的降低,不能及时发现身体存在的各种疾病,因而,延误诊治时间,随之出现孕产妇死亡率上升,当然其它如产科质量、非法接生、流动人口计划外妊娠、保健力度、家庭社会因素等也是原因之一。
建议
1、加大妇幼保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2、努力提高婚检率,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的上升。婚检率的急剧下降和出生缺陷发生率不断上升,不仅不利于两个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也将对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确保人才资源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直接不利影响。为改变这一现象,一是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对婚检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生殖健康的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健康知识知晓率。二是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或免费推进方案(即政府买单、群众受益),努力提高婚检率。三是加强相关部门(即医疗卫生、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有效地提高婚检率。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计划外妊娠的保健管理,建立健全三级保健网,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
3、加强产科质量建设,提高各级医疗保健单位产科服务和急救能力,重点抓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两个系统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对基层保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率及管理率。严格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制度,坚决打击取缔非法接生。坚持实行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及时分析研究孕产妇死亡原因,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2006年11月9日
永福县妇幼保健院